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全院200余名执业医师和药师参加,会议由张建军副院长主持,杨萍副院长传达了5月6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中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的讲话。
党委书记、副院长何运昉做了重要讲话,详细解读卫生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成立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我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1年),医院将抗菌药物应用做出如下12条硬性规定,望全院各科室及全体医务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1)50——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
(2)2——同一名称、剂型限2种以内,即“一品两规”;
(3)5、8 ——三、四代头孢菌素类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
(4)3、4、5——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5)6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6)2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7)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
(8)30%——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手术预防用药时间控制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9)30%——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住院患者送检率不低于30%;
(10)25%、50——医院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ICU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
(11)10——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医师向全院公示和通报,并作为科室、个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12)3、2——对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个人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世界卫生组织呼吁全球“合理用药,抵御细菌耐药性。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就无药可用!”
我院将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6月上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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